对于即将举行婚礼的小夫妻来说,是很重要的,尤其是放假的天数。那么吉林省最新的婚假天数有多少天呢?下面就来看看2016年吉林省婚假规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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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婚假天数
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2016年吉林省婚假规定
[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只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
此外,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是:
实行晚婚晚育的职工,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
(一)晚婚的职工,凭《结婚证》增加婚假十二天;
(二)晚育的女职工,凭《生殖保健服务证》增加产假三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天;
(三)农村村民凭《结婚证》或者《生殖保健服务证》,享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待遇;
(四)本条前三项以外的人员,凭《结婚证》或者《生殖保健服务证》,享受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待遇。
晚婚晚育的职工,在享受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吉林省晚婚婚假及婚假的具体天数,有需要的朋友可以来具体了解下哦。(注:上文具体实施问题建议大家咨询当地的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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