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法定程序,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结婚登记的法定程序,认真执行关于结婚登记的各项规定,对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具有重要意义。那么结婚登记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结婚登记的法定程序一、婚姻登记机关
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结婚登记的法定程序二、结婚登记程序
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一)申请
必须双方亲自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证明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复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申请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检查证明。申请复婚的,可以不再进行婚前检查。
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的情况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中国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已有配偶的
(3)非自愿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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