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礼洞房的典故,入洞房是古代婚礼仪式之一,但是大都的人都不知道关于婚礼洞房的典。下面一起来看看关于婚礼洞房的典。
民间认为,洞房易受邪魔侵扰,如果不禳解、镇压,就会出现异常事故,于新郎、新娘不利。
拜堂完毕后,新郎、新娘在众人簇拥下进入洞房。晋中、晋南等地,要在洞房门前或门槛上事先放一马鞍,等新娘前脚刚跨过去,便立即将马鞍抽去。洞房内除了有一些生活用品外,还要在门口贴喜联,窗户贴大红双喜字,屋内点大红花烛。忻州等地,洞房门头还要挂一个面塑兔子。沁县一带,洞房里摆着斗,斗内装有五谷,铜镜等镇物,用于照妖避邪;灯烛悬挂高墙,通宵不火,俗称“长命灯”。雁北平鲁一带,入洞房之后,新郎要手持弓箭向四面虚射,名为“撵白虎”。晋中、晋南的一些地方,则把弓箭悬挂在墙上。
晋中祁县等地,入洞房后,新郎、新娘并肩坐炕沿上,由“全福人”招呼,把新娘的衣角压在新郎袍襟之上。新郎用秤杆挑去新娘头上的“盖头红”,然后退出。新娘的嫂嫂即动手脱去新娘脚上的新鞋,为她另换一双。所谓“换新鞋,就新范”,意思是新娘以后行事要按男家规矩,受婆家约束。忻州河曲一带,新郎挑去新娘的红盖头以后,还要用梳子象征地给新娘梳几下头发,俗称“上头”,表示这位女子从今以后成为他的媳妇了。早先新郎、新娘入洞房后,还要用同一器皿饮食,行“合卺(谨)礼”。
一般是新郎、新娘先各端酒杯稍饮一点,然后将两杯酒搀兑,两人换杯饮完。山西各地风俗稍异,雁北平兽一带是新郎、新娘共喝一盅酒,称为“玉皇酒”,又名“和好酒”;闻喜等地则衍变为新郎、新娘在新婚之夜同吃“合婚面”。
俗语说:“不闹不发,越闹越发”;民间还有“新婚三日无大小”的习惯,婚后三天,宾客、乡邻、亲友不分辈份高低,男女老幼都可以汇聚新房参与逗闹新郎、新娘。人们认为,闹新房不仅能增添新婚的喜庆气氛,还能驱邪避恶,保佑新郎、新娘婚后吉祥如意,兴旺发达。
新婚之夜,晋南一些地方还有“踩四角”的习俗。新郎拉着新娘在炕上左转三圈,右转三圈.踩时,还要有人在旁边念诵赞语:“踩,踩,踩四角,四角娘娘保护着。娃多着,女少着,婆夫两个常好着……”山西和全国各地一样,都有“闹新房”的习俗,洞房之夜,热闹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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